| 项目名称:估价师变更注册 |
| 办理地点: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
| 许可依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
| 申报条件: 1、在注册有效期内; 2、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受聘于一家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4、年龄在65周岁以内; 5、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
| 申报材料: 1、《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http://gjszcxt.cirea.org.cn/网上申报,打印表格,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须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轻贴于注册申请表的左上角; 2、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新)复印件; 6、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a、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b、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c、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d、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房地产教学、研究的证明及同意申请人注册的证明。 |
| 办理程序:1、申请人须在线填写《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http://gjszcxt.cirea.org.cn/,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没有内容的填写“无”,填写完成后提交打印。打印统一用A4纸,一式两份,分别附3、4、5、6项材料,并按先后须序装订成两册;申请人应打印完成后申请人应签字确认,以示对所填写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向聘用单位或者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直管县)房地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2、在本省内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按以下程序办理:a.申请人向注册初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b.注册初审机关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建设部核准,同时上交申请人的注册证书; 3、跨省变更执业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a、向原聘用单位所在省的注册初审机关递交申请材料;b、原聘用单位所在省的注册初审机关同意转出后,再向现聘用单位所在省的注册初审机关递交申请材料;c.现聘用单位所有在省的注册初审机关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核准同时上交申请人的注册证书; 4、注册证书己过期的房地产估价师不能办理变更注册。可先申请延续注册,并在办理延续注册的同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准予变更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可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上的变更注册公告栏中查询;获准变更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按“安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ahfdc.com.cn/)“估价管理”版块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
| 承诺期限: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代建设部收取证书工本费及注册费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