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行业主管局(处、办、中心):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访管理平台”)已于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启用。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管理平台信访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网上信访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做好信访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对于完整反映群众信访活动情况,准确把握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于研判信访形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访管理平台”启用后,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大多数单位能按照要求从网上报送《地方有关部门信访数据统计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但仍有不少单位未按规定,仍用纸质方式报送。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数据统计信息化工作水平,从2010年 3 月起,各单位一律通过信访管理平台网上报送《地方有关部门信访数据统计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接受纸质信访数据统计报表。
二、严格按规定完成信访数据统计报送。为确保信访管理平台高效运行,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规定报送信息。一是统一格式。要按照《地方有关部门信访数据统计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规定的格式和项目,填写清楚;二是按时报送。要在当月最后一天前报送当月信访数据统计表,过时不再接收。三是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认真填报、核对,上报前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厅信访办将对各单位信访统计报送工作的相关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信访管理平台使用情况将作为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全面落实信访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责任。为确保信访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要确定专人负责信访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和负责人、具体负责信访和数据统计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于3 月31 日前通过信访平台报厅信访办。如遇有工作变动等情况也请及时报告。
四、厅具体负责信访和数据统计工作的联系人:戴红兵(厅信访办主任),联系电话0551-2871554、2871575(传真)、13956990528。
五、至今未领取信访管理平台密钥的单位请与厅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赵旭东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551-2871569、15955187403。
附件: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机构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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